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或大增 家具成品检验力度须加大
“政府要加大绿色采购力度”。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财政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了解到的。
《通知》明确,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将产品清单优化为品目清单,并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这确实是一件大好事。”业内人士表示,希望即将施行的新政策也能明确优先釆购政策评分的分值范围。
业内人士补充道,如果釆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釆购文件中应当完整体现,对优先釆购的评审因素分值设定要适当,避免分值偏低现象;反之,如果釆购产品不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不要在釆购文件的评分标准中出现优先采购分值的现象。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定义,绿色采购是指“公共采购主体比较并选择整体生命周期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服务或工程的采购过程”,而公共机构采购的家具须耐用、适合使用、易拆卸、可修理、可循环再造。
就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家具情况看,主要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方面来评判供应商资格、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对采购人来说,家具产品环保性至关重要,尤其关注甲醛释放量、原辅材料等。国家各大环保政策的相继出台,政府采购家具评审因素也悄然发生变化。
毋庸置疑,认证证书仍然是反映投标人综合实力非常重要的评分因素之一,大多数家具采购项目均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等。因家具采购竞争激烈,投标人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认证证书谋取中标最终被列入全国政采“黑名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北京国林系统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蒋光辉看来,环保是家具行业最基本的一个要素,仅凭一纸认证证书来判断家具产品是否环保意义不大,还要加大家具成品的检验力度。“应在交完产品后进行相关检测,如果产品达不到标准,该企业三年内不予投标;如果再次发生,加大企业违法处罚力度,直至终身禁赛,这才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目前,越来越多采购人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家具采购项目进行“标后监管”。“标后监管”主要包含两种形式,采购人既可选择全过程监管也可选择仅对成品进行质量监管。不管选择哪种方式,产品须通过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